北京房产中介费最新规定
截至我所掌握的最新信息,北京关于房产中介费的规定如下:
1. 中介费比例: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成交价的2.7%。其中,住宅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2.5%,非住宅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2.7%。
2. 支付方式:中介费可以在交易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根据服务内容分阶段支付。
3. 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应当向委托人明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
4. 佣金退还:如果交易未能成功,中介费是否退还需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5. 禁止行为:中介机构不得收取未成交服务费,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