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管理岗职级并行方案
山东省事业管理岗职级并行方案是指针对山东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和职级晋升的一项改革措施。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方案框架: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动力,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以实现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级与岗位设置相匹配、职级晋升与业绩贡献相挂钩为原则,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级并行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三、职级设置
1. 职级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次。
2. 正高级岗位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
3. 副高级岗位包括: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
4. 中级岗位包括:中级、初级岗位。
5. 初级岗位包括:初级岗位。
四、职级晋升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贡献较大。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0年,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
(2)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
(3)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
五、职级晋升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申请。
2. 单位审核: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 拟定晋升名单:单位根据审核结果,拟定晋升名单。
4. 公示:对拟定晋升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 批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晋升手续。
六、职级并行待遇
1. 职级晋升后,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待遇。
2. 职级晋升后,享受相应职级的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培训、考核等权利。
3. 职级晋升后,享受相应职级的退休待遇。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级并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2. 制定配套政策,明确职级晋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
4.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职级并行的认识。
5. 加强培训,提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