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资质
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资质是中国建设行业对工程承包企业资质划分中的一个级别。以下是关于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资质的一些基本信息:
1. 资质等级: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资质是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的最低等级。
2. 企业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企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企业业绩:近2年独立承担过中型及以上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
3. 承包范围:
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以下范围的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调试;
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4. 申请条件:
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资产和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申请流程:
企业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