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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讯

什么应当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记录许可情况 监督检查结果 违反行为处查处 责任约谈和整改等情况

护万家2025-04-06教育资讯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内容应当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记录相关情况:

1. 许可情况: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的颁发、变更、延续、注销等信息。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2. 监督检查结果: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包括抽检时间、抽检地点、抽检品种、抽检结果等。

3. 违反行为查处: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包括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

对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4. 责任约谈和整改情况:

对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责任约谈记录,包括约谈时间、约谈人员、约谈内容、约谈结果等。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5. 其他应记录的情况: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评级情况。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同时,对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信用记录进行公开,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