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条例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该法共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与权利、义务、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纪律、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职位聘任、培训、法律责任、附则等18章。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促进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